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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商贸学院体育场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5-19 | 点击数:

 


为了提高学校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益,给广大师生提供优良的体育锻炼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成立体育场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 龙明涛

副组长: 谭春霞  王井强  

 :     戚家斌  程雪芬  陈青莲 

          

二、使用时间

每学期教学及运动队训练时间以外的其它时间(寒暑假除外)

周日—周四    8:30---21:00

 周五—周六    9:00---21:30

三、使用与管理

基本原则:每学期开学初安排日常教学及运动队使用时间后,其余时间对广大师生开放使用。

1.教工、学生成立的体育协会实行自我管理,体育学院、校工会、学工处辅助管理。各体育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由协会负责人从体育管理员处领取钥匙开门,每个协会在会长的组织下开展相关体育活动。

2.二级学院、班级、其他社团使用体育场馆开展活动,应至少提前两天填写体育场馆使用申请单。校内各体育协会使用体育馆只需每学期开学前填写一次。

3.外来单位及人员使用体育场馆需经相关校领导批示同意后使用,使用体育馆或足球场一天内按400元/小时收费,满一天按3000元/天收费,其他场馆暂不对外来单位及人员开放。

四、职责分工

1.体育学院第二体育教研室负责安排协调体育场馆的使用时间,并进行监督、管理及指导;

2.后勤服务保障处负责体育场馆的环境卫生、开关灯、开关门,负责对场馆进行维修;

3.校工会负责教工协会的成立,指导协会开展相关活动;

4.校团委负责组织下属各体育协会使用体育场馆开展相

关体育锻炼活动。

5.资产处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管理与维修核价。

五、工作要求

1.所有场馆应在各个体育协会的组织下有纪律、有秩序地开展体育活动;

2.如学校有重大活动需使用体育场馆,场馆内的有关活动安排应服从学校统一调配;

3.使用体育场馆期间,必须保持场馆卫生,爱护设备器材,如有故意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所有人员在使用体育场馆时,要注意安全,防止运动损伤。凡因运动造成的事故及损伤,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附件1:教工体育协会使用体育场馆方案

    附件2:学生体育协会使用体育场馆方案

    附件3:体育场馆课余时间使用管理流程

 

附件1

教工体育协会使用体育场馆方案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纲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体育学院、各分工会商议,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协会

    在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下设立10个教工体育协会,由工会负责组建,每个协会设1名会长,2名副会长,会长、副会长以推荐和任命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建议学校在册的正式教职工,根据个人特长在以下10个协会中选报1-2个协会。欢迎校领导、中层干部带头参与。

二、协会名称

1.羽毛球协会  2.乒乓球协会  3.篮球协会  4.瑜伽协会

5.健身协会   6.健美操协会  7.网球协会   8.飞镖协会  

9.足球协会   10.气排球协会

三、管理方式

原则上以协会自我管理为主,体育教研室、工会管理为辅。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瑜伽、健美操、网球、足球等7个项目以教练加会长的形式管理,飞镖、健身、气排球以会长管理为主。

四、活动开展

每个协会在会长的组织下开展体育活动,另外每年至少要举办一次相应的体育竞赛。协会的活动经费应实行学校工会(纳入教职工文体活动预算)和社会赞助相结合的方式。

五、使用要求

1.所有场馆应在各体育协会的组织下有纪律、有秩序地开展体育活动;

2.如学校有重大活动需使用体育场馆,场馆内的有关活动安排应服从学校统一调配;

3.使用体育场馆期间,必须保持场馆卫生,爱护场地内的设备器材。如有故意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所有人员在使用体育场馆时,要注意安全,防止运动损伤。凡因运动造成的事故及损伤,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处理。


附件2:

学生体育协会使用体育场馆方案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进我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学校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在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组织及指导下,学生体育类协会可使用体育场馆进行相关体育锻炼活动,由负责人从体育管理员处领取钥匙开门。

一、具体使用场馆


学生协会名称

使用场馆

使用时间

备注

晨跑协会

田径场

 

 

足球协会

田径场

 

 

跆拳道协会

学生活动中心

 

 

双节棍协会

学生活动中心

 

 

羽毛球协会

体育馆

 

 

乒乓球协会

乒乓球室

 

 

篮球协会

体育馆

 

 

排球协会

体育馆

 

 

注:在协会活动期间,如有该项目爱好者来体育场馆锻炼,协会负责人员应积极接纳并安排一起使用场馆。

二、使用要求

 1.所有场馆应在体育协会的组织下有纪律、有秩序地开展体育活动

2.如学校有重大活动需使用体育场馆,场馆内的有关活动安排应服从学校统一调配;

3.使用体育场馆期间,必须保持场馆卫生,爱护场地内的设备器材。如有故意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所有人员在使用体育场馆时,要注意安全,防止运动损伤。凡因运动造成的事故及损伤,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处理。

 

 

 

附件3:

体育场馆课余时间使用管理流程

为了提高学校体育场馆的使用率,给广大师生提供优良的体育锻炼环境,现对课余时间申请使用的流程说明如下:

1.各二级学院、班级、学生团体课余开展活动使用体育场馆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申请单(见下表)。申请单须由申请部门领导确认。教学活动由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签字,学生活动由二级学院书记签字,学生团体活动由学工处处长(副处长)或团委书记签字。

2.各二级学院或学工处、团委签字确认的申请单报基础课部审核批准。

3.使用体育场馆时,凭申请单到后勤服务保障处体育场馆管理员领取钥匙或由管理员开关灯门,管理员回收申请单。

4.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应负责场馆内的财产安全及场馆内的环境卫生,使用完按时归还钥匙。

 

体育场馆使用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人

 

联系电话

 

事由

 

申请场馆

 

使用时间

 

部门意见

 

体育学院意见

 

后勤服务保障处备案